老板与男人

December 10th, 2008 by soonyau

老板,都在叫你加入公司的时候,总是把一切说得那么美好

老板,都是在面谈的时候和蔼可亲,过后却呼呼喝喝

老板,都说等明年公司赚到钱的时候,才给你加人工

老板,都等公司有钱的时候,就给自己买宾士

老板,都在外面有其他的生意

老板,都是员工说闲话的对象

老板,都说你的人工比其他人高

老板,都说话不算数

老板,都说员工是最重要的资产

可是,最后都已公司没赚钱为理由,把你抄了

男人,都在叫追你的时候,总是把一切说得那么美好

男人,都是在开始的时候温柔体贴,过后却粗声粗气

男人,都说等明年赚到钱的时候,才和你结婚

男人,都等有钱的时候,就给自己包二奶

男人,都在外面有其他的女人

男人,都是姐妹淘们批评的目标

男人,都说爱你多过爱妈妈

男人,都说话不算数

男人,都说你是他的唯一

但是,最后都以事业为重为理由,把你甩了

身材

October 11th, 2008 by soonyau

曾经有一段时期,每次碰到很久不见的老朋友,他们开口第一句话不是问你最近怎样,而就是直接说‘你怎么这么肥了!!!’ 啊!!!!!!!老同学聚会最讨厌的也就是被说这个吧(班长雄,我不是说你),或许这就是许多人不喜欢出席同学会的原因。

我小时候都算是瘦瘦的,直到中六的时候交了初恋女友。她哦,时常嫌家里的晚餐不好吃,就打电话叫我陪她吃东西。可怜我刚在家吃了晚饭,不到半个小时就吃宵夜。结果在短短几个星期内,我的肚子好像孕妇般急速膨胀,把校裤都撑到快爆了,搞到纽扣都扣不上。可是又快毕业了,不舍得做新裤,于是就用裤带勉强地把裤头绑住。

我人生中最胖的时候是在开始工作以后(那肥脸可以在friendster相片簿里找到。唉,俊男也有不堪回首时。。)。你也知道,做office工就是每天坐着,没什么运动。早上坐车上班,到公司后就一直坐到放工,然后坐车回家。到家后就瘫痪在沙发上直到上床睡觉为止。你说,怎么能不胖?而且那时很少回家吃饭,都在外面吃。早上到公司吃nasi lemak,中午吃油油的炒面,晚上吃经济饭想说吃健康一些,挑些青菜,可是经济饭里的菜比肉还油!!(餐厅tauke们,油有这么便宜咩?)。偶尔晚上还去mamak档吃roti canai或nasi lemak+kambing curry或ayam goreng。因为生活作息和饮食习惯这两个恶魔的诱惑,我怎能不肥?

刚来到英国后,就自然瘦了,或许是因为自己煮的东西不好吃,所以就少吃。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交了女友后又在变胖了。前几个月,因为没工作,所以就去gym玩一玩。这个还是受我的小学同学-书呆豪的影响。想当年,我,他,和另一个同学并列班上的三大书呆子,就是沉默寡言,没运动细胞,可是成绩有顶呱呱的人。没有想到有一天忽然发觉他现在已经是健身教练,这个惊天消息把所以所有人都吓死了。所以,我想,身为三大书呆男之首的我,没有理由做不到。之前我一直纳闷,为什么自己的手脚都没有青筋的。可是当我开始‘谷’muslce后,青筋就如沉睡中的巨龙醒过来了!!!(忽然传来一首歌:遥远的东方有一条龙。。。)。现在下班后经常去gym舒展经骨,muscle的线条也慢慢出来了。(各位女士们,请把您的口水擦干)。

每次女友和我分手时,都是我最胖的时候,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她们嫌弃我的身形(但我知道她们就算打死也不会承认)。没办法,现在单身的我唯有一直keep着我的身材咯。。

两次经济风暴,我都身处风暴中心点。。。

October 11th, 2008 by soonyau

十年前亚洲经济风暴发生时,我在马来西亚。十年后西方国家次贷危机引发经济风暴,而我正好在英国。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我都身处这两个风暴的中心。

虽然马来西亚经济不好,股价跌,可是和其他国家的股市比起来,我们的损失算少的了。西方国家现在更恐慌。银行接二连三濒临破产,而政府被逼接手。这个真的很难想象,曾经觉得银行是多么的可靠,以前看新闻说老人家因为觉得银行不可靠而不愿把钱存入,我心里会笑说怎么这么老土,和社会脱节。现在就真的笑不出来了。把钱投资在雷曼兄弟的人,他们的钱就这么一夜之间蒸发。许多人多年的积蓄,和养老本都没了。英国报纸说保险箱的销量提升了,因为大家觉得钱放在银行不安全。我没什么关系,因为反正我的钱不多,没了也没什么关系(但是hsbc很稳,没事)。在伦敦雷曼银行的员工,周末后回公司或看新闻看到公司就这么倒了,连这个月的薪水能不能拿到也是个未知数。电视新闻里,看到员工们都拿纸箱收拾私人物件(之前只在港剧里,员工被炒鱿鱼时才看到这情景),互相拥抱后然后默默离开。他们都有很高很高很高的薪水和社会地位,忽然间一无所有,我想他们一定很难过和彷徨。想起了伦敦的一个朋友之前一直想进伦敦的金融中心City工作,可是没能得偿所愿。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现在她没被牵涉在这风暴中。

不只银行,连国家也可能会破产,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一家公司破产,那么债主就接受那公司的资产,然后拍卖,而公司的股东也不需承担剩下的债务。可是如果一个国家破产呢?难道就把土地卖出去?我朋友笑说如果冰岛(Iceland)破产的话,可以选择卖冰(ice)或土地(land),实在给她炸到。都是那些无良的银行家惹的祸。可是银行破产对他们没什么影响,他们也不需把之前领到的薪水和bonus吐出来,AIG的高管在美国银行愿意担保后,马上就去美国最高级的度假屋里享受。可怜的是那些职员和投资者,听说雷曼兄弟的老板在健身室里遇到前员工,结果被痛揍一顿。

大学毕业后,试过玩股票。那时每天上班就上网看股价,搞到心神不宁,天天胆颤心惊。过后得到结论是我不适合玩股票,还是脚踏实地老实地上班算了。

十年前的经济风暴,使我无法出国留学。可是过后我凭自己和家人的支持,终究达成愿望。十年后的经济风暴,还好没有失业,凭自己的专业知识找到高薪的工作(可是之前换工时失业了2,3个月)。

经历过风暴的洗礼,我会变得更坚强。

我爱穿肠之物

August 5th, 2008 by soonyau

从小就听说有男人喝醉酒打老婆,或者印度流浪汉喝醉了跌进水沟里死掉的。再加上电视剧时常说‘解酒消愁愁更愁’,‘酒乃穿肠之物’,‘酒后乱性’,所以一直以来对酒都很反感。10多年前的卡拉ok是包厢,然后送免费的几jug饮料,有一会大家只点了啤酒。当时年少无知的我,当然想试试看这个醉翁不留意的东西(醉翁之意不在酒嘛)。偷偷试了几口,我呸!苦得要命!奇怪那些大人怎么会喜欢喝这鬼东西。结果当天口干干唱了几个小时的歌,都快渴死了。没想到,在4年前我的姐姐把我引上了这一条不归路。。。

大学毕业后,我去在姐姐在澳洲Adelaide的家住了几个礼拜。那时冬天刚过去,还相当的冷。而且刚毕业,都没什么钱花,所以平时就呆在家里无聊着。因为澳洲出产酒,所以都很便宜,姐姐买了很多放在家里。她和姐夫就开了一瓶酒怂恿我试试看。我就一边喝白葡萄酒,一边吃着青葡萄。就这样子。。我失去了我的第一次。就和其他的第一次一样,试了就上瘾了。我那时知道为什么欧洲和北方人无论男女老少都爱喝酒,因为可以用来暖身驱寒,所以在热带国家就没有那么流行咯。ngek ngek.姐夫过后载我们四兄弟姐妹一起去葡萄酒庄尝酒,里面有许多酿酒的木桶。我们就叫他们随便倒一些酒让我们试一试,不好喝就吐出来咯。其实如果没钱买酒,可以去各家酒庄试酒,一个round过后你就醉了。

回到马来西亚后,发觉酒很贵,所以也不会常喝。因为champagne/sparking wine很贵也很罕见,可是有时又想喝,所以我就买white wine加sparking葡萄汁,那么味道就差不多的了。

来到英国后就不得了了,这里的酒便宜到不得了,比马来西亚的还便宜。一个440ml大罐的啤酒只比汽水贵一点,才卖不到1镑,或约马币7块,所以真的可以大喝特喝,随便喝,乱喝。人在异乡,这个酒的功用就更大了,虽然解决不了问题,可是有时烦恼的时候还是可以麻醉一下自己;晚上无聊没事情做的时候就喝酒睡觉;冬天的时候可以驱寒;还有喝到醉醉d才有心情写作(我现在也是喝着beer)。大马人喜欢去mamak,英国人就喜欢去pub,所以喝beer来social social是一定要会的。本以为英国的喝酒文化已经很夸张了,没想到欧洲更离谱。我去布拉格的时候,那边的酒更更更便宜,好像比汽水便宜;在西班牙,居然可以在McDonald里买到酒来喝,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老眼昏花看错,这个酒实在是无所不在。

我通常买酒回来在家喝,从来不曾酒后闹事,喝醉了酒睡觉。在电影里,男人睡醒后发觉身边躺着一个女人,因为醉到忘记昨晚发生什么事情,这剧情绝对是骗人的。根据我向多位男性友人非正式,毫无科学根据的调查所得,喝到很醉后就只想睡觉,是不会想干其他事情的,女人的话或许会。

人家说,啤酒喝多了会有啤酒肚。可是为了让世人少喝酒,我唯有尽我一份绵力,我多喝一口,世界就少了一口啤酒。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夏天。雪花。

August 1st, 2008 by soonyau

上个月,一个人去了海边。当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普照。我做了一件以前觉得很白痴,没脑,变态的事情,就是去嗮日光浴。Ok..我想看着这篇文章的你也一定破口大骂,说太阳有什么好嗮的,平时还嫌不够热咩。哎呀。。英国的天气是有名的烂,大多数时候都是天灰灰,当夏天有太阳的时候,就可以看到一家大小都涌到海边,或在草地上穿bikini嗮太阳。我喝了杯冰冻啤酒,躺在海边享受着阳光的温暖,忽然想起了1年半前在大学宿舍里发生的一件事。

有一天,晚上睡觉睡到一半,忽然被一个女人尖叫声吵醒。英国年轻学生喝醉酒后很喜欢大喊大叫。我看了看闹钟,半夜5点多了,他们通常都是在1,2点的时候闹的,奇怪怎么今晚玩到这么晚。不管了,继续睡。可是那人一直喊”Oh! My God!,而且越叫约大声。我就火了,要打开窗叫她“shut up!”。当我一打开窗,望外看,我看呆了,心里也讲了一句。。。oh my god。。。

外面在飘着雪,屋顶和地上都披上一层薄薄的雪。我的睡意全没了。马上拿了相机,一边穿jacket,一边冲着出门。我马上捏了一些雪握在手里,感觉就像冰箱里的雪霜。我望向天,看着雪花从天而降,落在我的脸上。

置身于飘雪中,我回头看着屋顶堆积着白雪的欧式房子,心里面想“啊。。这就是电影里的白色圣诞。我没白来英国读书了”。那时候天没亮,校园里一边寂静,我在雪地里玩了一会儿,就回家了。刚好昨晚又剩下的abc汤,就弄热了来喝,感觉好缓和。过后又睡觉去了。

kok kok kok。忽然被敲门声吵醒。天亮了,原来室友们也醒来了,叫我出去玩雪。我的室友中,除了一个日本美眉外,包括我在内,都是来自热带国家。所以大家都很兴奋,约了一起去学校后面的小山坡上去玩雪。

当我们上山时,已经有许多学生也在那里堆着雪球,和从山坡上滑下来。我们就一边上山,一边玩起了雪球大战,就好象小叮当里面一样。

玩到累了就躺在雪地上。

站在山坡上,回头看着宿舍,觉得这风景实在太棒了。没想到不需要去瑞士雪山,在学校后山也可以看到这么漂亮的雪景。

曾经有一段时间很流行日韩剧,很多浪漫的爱情故事都发生在白雪里。没想到我也有一天可以和日本美眉在漫天白雪里浪漫着。哈哈,实在太爽了。

白雪来得快,也去得快。英国南部不是每年都会下雪,就算有也只是1,2天,而且通常到中午太阳出来后就融化了。我在炎热夏天的海滩上,想念着白雪的清香,也期盼着下一个浪漫的飘雪。来,为我的未来干杯!

Brighton782

我的名字叫。。

July 11th, 2008 by soonyau

除了家人,小学同学和极少数的朋友之外,大多数人都不会写我的名。我的名字念‘张顺摇’。怎么写呢?‘顺’是一瞬间不要目字旁,‘摇’是烧东西的烧,去多火字旁。好了,该来个正式的自我介绍,小生姓张,名舜尧。phew..好累哦,每次介绍自己名字的时候都要讲这么长。所以在解释自己名字的时候,特别羡慕那些叫志强,俊杰,志明的人(以上名字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只有向独中生和中国人说我名字的时候,才不必忍受冗长的介绍,我就直接讲‘就是尧舜的舜,尧舜的尧’。如果我对其他人说这话,早就被别人打死了,说这么废的话。可是独中生通常就会‘哦。。就是那个啊’。为什么呢?我要说我名字的来历了,各位请坐稳,不要被吓到。尧和舜就是。。。中国古代的两位鼎鼎有名的皇帝!!eh…没听过?我来稍微解释一下咯。其实他们的年代是比秦始皇还要早的远古年代,那个时候也没有什么朝代,他们顶多像一个部落的首领。尧出名在他是第一个皇帝没有把皇位传给儿子,而是转给了贤能和孝顺的舜。这就是‘禅让’的起源。舜也把皇位禅让给一个更有名的人,就是禹。就是那个忙着治水,13年里3次经过家都不入家门的大禹。时代不同了,以前不回家会被记入史册;现在如果1天不回家就会被老婆骂到死。

在我模糊的记忆里,当我还在幼稚园的时候,爸爸带我去书展,看到了书上居然有我的名字!!因为中国的书从右往左写,所以我就把书上封面的尧舜读成舜尧。爸爸就买下了那册书给我看。或许因为背负了这名字,我从小对中国历史特别感兴趣。我想,我应该是史上年纪最小就懂得这禅让故事的人吧,我应该申请健力士世界纪录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名字比较难念,除了小学同学,其他人和我说话的时候很少会叫我的名字,通常都是叫oi,wei。小学同学会叫我的名字因为在小学时我们只能叫中文名,没有所谓的英文名或叫ah cheong之类的。有一次,全班一起朗读一篇文章,读到其中两个字时,大家停了。老师就说‘怎么啦,连自己同学的名字都不会念啊?’没错,正是‘尧舜’这两个字。很奇怪hor,为什么大家都装不会。更妙的是,我自己也停下来没继续读。幸好老师没有问我为什么不认得自己的名字,要不然我真的愧对祖宗,没脸回去见江东父老了。

我在英国,因为怕老外记不到我的名,所以我就只用Soon,省略了Yau。对于他们来说,middle name平时是不用的,我一直也不知道他们为什要有middle name。人家说,那些上网搜索自己名字的人是有病态的,eh…我是其中之一啦。我就输入了’Soon Cheong’(在西方,姓放后面),看看我在英国的名声有多响。结果搜到了一堆motor店的名字,我就奇怪,为什么这样,我都不会骑motor。原来。。是’顺昌‘motor店!。

唉。。我那么好的中文名来到英国就变cheap了。。。。

动手吧!!

July 8th, 2008 by soonyau

当偶尔和朋友提到我写的部落格时,我都喜欢问,“喂,为什那么你自己不也写一写?”。我得到的答案里面,排行第二的就是“没有灵感,不知道要写什么”。这个我是不认同的。我们不是职业写作人,不需要每天掏空自己的灵感,所以不大可能面临写不出东西的瓶颈。我觉得,只需要回忆就可以了。在以往的日子里面,总会有许多值得回味和纪念的事情,从生日,毕业,小学聚会到今天妈妈煮的菜不好吃,其实都可以大作文章。把小事化大是我的专长。哈哈。我喜欢看朋友部落格里写小学聚会的趣事,然后加上几张照片,感觉很温馨。许多人去旅行爱拍美美的照片,我觉得如果在旁边加上几行文字,会更加深和丰富那照片的感觉。

我很少看别人的部落格,因为大多数写的都是伤心的事,写最多的就是失恋,看来很sien,每个故事看起来都差不多,其实开心的事也值得一写。eh..我知道,我知道,我自己也有写感情的,可是我也有写好笑的嘛。除了写来抒发自己的心情,也希望朋友看了可以做一些思考,希望能带给大家不一样的观点和感觉。笑中带泪,读完还有些余味儿,是我的宗旨。

各位观众,不写部落格原因的冠军得主是。。。。(鼓声)。。。(锵!)“我怕写得不好”。或许是我们教育制度的原因吧,大家总觉得自己没有比别人好,不要拿出来献丑,让别人羞辱。
套用一句戏剧里老套的话,写作不是用手写的,而是用心来写。技巧只是其次,你写多了,文笔自然会顺畅。目前为止,除了那个姑婆珍会嫌我我错别字多之外,都没其他人说我文法颠倒,用错成语(其实我喜欢故意乱用成语的)。而且每个人的风格都不一样,不需比较,只要真实的表达自己就好了。

俗语说得好,“与你分享的快乐,胜过独自拥有,至今我仍深深感动”。不开心的,可以分担;开心的,应该分享。

所以,赶快动笔咯。

音乐琴缘

June 26th, 2008 by soonyau

今天忽然有个十多年没见的朋友来加我的friendster,实在令我很惊喜。我就奇怪为什么会忽然出现,她说是我们的一位朋友‘强烈推荐’她来读我的blog的。哈哈,实在让我暗爽了大半天,虽然我比较希望朋友说“舜尧最近变靓仔了,快去看他的照片!”。其实真的开心有朋友来读我的部落格,看完后可以给我一些feedback和建议嘛,我也很想知道到底有没有人在看我的部落格。有一天,另一个朋友对我说“喂,你的blog写的不错哦。可是为什么写来写去都是写一个人,你不sien的咩?认识你快10年,你都没有写我的?”。想想看,也是hor。所以今天就写她啦。


我曾经在她的friendster里留下这个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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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e u ever seen someone playing  piano with 1 hand, and guitar on another hand, and can somemore allocate time to play gu zhen when a few fingers are free for a short moment. Furthremore, one foot dance ballet, another foot tap dance, sometimes switch to cha cha and waltz for fun.And you think thats it? Her strongest
strength is actually on her mouth. Making every man say.. dont stop.. dont stop blowing… clarinet! :P kekee


欢迎音乐才女-李奕慧!!哈哈。她后来抄我的方式在我friendster也留了一个comment。说一下我们怎么开始的吧。。不对,sorry har,习惯了写女友的故事,一时转不过来,应该说,我们怎么认识的。就让我们时光倒流回到9年前我还年轻力壮,老虎都打死几只的时候。。。(现在只能打壁虎)

我在高中的时候,是很活跃于华文学会的。那个时候,和好友贱嘴汉常常代表学会出席各个学校的活动,还真引来很多小妹妹的垂涎欲滴。想想看,我这么牺牲我的色相,学会应该颁个为学会捐躯的奖章给我。有一天,忽然有个小妹妹上网找我聊天,说在一个活动见过我,我还带领她和一群小妹妹表演了短剧。可是很抱歉啦,我粉丝太多,很难把每一个都记住。还没见过面,那时没有webcam,digital camera,应该是新年后不久,她就邀我去她家拜访(你看,现在的女人多猖狂?)。我也很好奇,就壮着胆开车去她家。去到后,我就明白我对她没印象是可以理解的。哈。她那个时候就长得好像小学生。因为她妈怕她被男人骗,所以每个比她大的男生他都认做契哥,所以无奈地,她就成为我空前绝后,唯一的干妹妹,我就变成她的kor kor。

我那个时候在数理界都算薄有名气,所以她就叫我教他物理。这给了我一个很珍贵经验,让我证实。。音乐家的数学真的很烂。难怪有笑话说音乐家只会从一数到七,就是do re mi fa so la di。可是她在音乐和舞蹈这方面就很厉害。她会弹钢琴,小提琴,古筝,吉他,clarinet(我不懂中文叫什么);会跳芭蕾,踢踏,和其他社交舞。有时补习后,我们会一起弹琴(我没打错字,不是谈情)。因为我们级数差太多,所以我只是随便弹一会儿,就坐在她身旁听她弹琴。虽然我自己也会弹,可是还是会被冧到,有时陶醉着,会想轻搂她的腰。我就奇怪,为什么我弹琴给女朋友听的时候,都没有来抱我的?还是我的功力不够深厚?很喜欢她弹戴佩妮的‘街角的祝福’,过后我把这首歌学下来了,还录成mp3。我上次回马来西亚的时候也有去找她,玩了一玩她的古筝,我居然第一次就能把笑傲江湖的主题曲‘沧海一声笑’奏出来了!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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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就叫她带我去klcc听演奏会。我很小就听过演奏厅的笑话,譬如,有人听着听着就睡着了,醒来后忽然就站起来鼓掌。我想,哎呀,我都算有些音乐修为,不会这么失礼的啦。结果,我低估了催眠曲的威力!指挥棒就好象催眠的钟摆,看着看着我就。。zzzzzzz。我差一点就倒在朋友的肩上,是她把我摇醒的。(死人头,带我听这么闷的歌)。过后下半场的比较好听啦,总算没睡着(也可能是因为睡饱了)。

她现在已经是一个乐团的首席钢琴手了,还上过报纸。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也从兄妹变成朋友。现在,我把她当我的小情妇。不是你想那种啦,而是因为我觉得她像情妇般善解人意,了解男人,所以喜欢找她诉心事。和她约好了明年庆祝我们相识10周年,也期待着我们的第20年,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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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锦囊–部落格

June 25th, 2008 by soonyau

这两天有很大的冲动要写些东西。除了前天的部落格,也写了很多封email,当中有已经寄出去的,也有只是自己写来发泄情绪的。我昨晚还在想,我过去1年好像没有做过什么事情,好像就只是上班等下班,然后月底领工资而已。今天,我就仔细看回我写过的20篇部落格,因为都有注明posting date,所以可以回想起在哪些时候做过哪些事情。去年年底的时候写了一篇电影‘十面埋伏’的观后感,就想起来那个时候时常租dvd看。读到’弹琴,谈情”就想起弹钢琴的感觉。看到‘黯然销魂面’,就想起自己学煮菜的过程。

人是善忘的,对于许多回忆,有人选择了遗忘,我则选择了保存下来。原本有想过,要不要把关于天鹅的部落格都删除掉。可是今天看完我过去的部落格后,发觉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几乎每一篇都有稍微提到她。我部落格的产量也是在分手后才变多的。幸福的人不会去想爱情是什么,所谓的爱情专家都曾经伤心,绝望过。这些部落格也确定原来我一直都在想着她。

以前,除了几个我追不到但后来成为红颜知己的朋友外,我都不向别人透露我的心情和想法,总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其实我很少打电话回家,我家人都是透过我的部落格了解我的近况。我通常就在写之前都会喝些酒,让自己比较relax,能畅所欲言,就像李白喝酒后才诗性大发,成龙喝醉后才能把醉拳打好。这样子写了一年多的部落格,一些朋友也把我从playboy的形象转为专情好男人。妈妈以前叫我不要一直换女友,现在叫我快点找个女友拍拖。有时彷徨无助,不知道自己选择的道路对不对,我就会回头望,看看自己过去做了些什么,是否做对了。我总算有一段可以载入史册的轰轰烈烈爱情故事。但其实,还是做坏男人比较自在,也曾和其他女孩约会,拍散拖,但不敢认真开始。

天鹅姑娘说得对,人应该往前看。可是我往前走的时候,不会抛弃珍贵的回忆。

找工。找女友。

May 28th, 2008 by soonyau

大学毕业后,生活中有两件比较让我费心的事情,一个是工作,另一个是爱情。可是两个都被我搞到一塌糊涂。做过3份工,每份不过一年半;谈过很多此恋爱,可是现在依然是光棍一个(但也慢慢在升级去钻石王老五)。所以嘛,我就思考两者有什么共同点。

通常我们找工,就是看招聘广告或朋友介绍,然后寄履历表。老板看了,如果觉得表面条件适合,就叫你去面试。这个时候就可以看那个人或公司是不是如自己讲到的那么好,很多人在这个阶段露出马脚。如果双方满意对方开的条件,那么就一拍即合,可以开工了。

那么找男女朋友呢?以前通常是朋友介绍,现在可以上friendster, facebook看对方的资料,照片,然后就让对方看自己的资料(履历表)。如果双方觉得ok,那么就可以约出来见面了(面试)。这个时候,可能会发觉见面不如闻名(履历表造假),或者就情投意合,那么就开始在一起了。

开始的前几个月,叫做蜜月期,职场上叫试用期。这个时候一切都是那么好,觉得要从此和这公司在一起,永不分离。蜜月期后,问题开始出现,发觉事实上没有想象的好,觉得当初被老板的甜言蜜语骗了进来。公司有许多小人(女友姐妹们)说闲话和打小报告,时常心不甘情不愿地做不属于分内的事(陪女友逛街),失去自己的时间(没时间和朋友出去)。可是无论多年努力,老板(女友)却永远不会满意,人工不会加。和同学聚会,大家就会比较工作和薪水(那个谁谁谁的男友驾BMW),搞到压力大到不行。觉得自己付出那么多,努力却没被人看到。这个时候,开始和老板(女朋友)闹脾气,开始想要不要换新公司(女友)。忍了一段时间,不满情绪终于爆发,交上了辞职信(分手sms)!有些人在辞职前已经找到了新工(新女友),有些则会颓废一段时间才找新工,有些“骑牛找马”随便找份工,有些一向就有part time工。当然,有人是被老板炒鱿鱼(别甩)。

如果仔细想想,两者之间还有许多共同点,这点大家可以发挥一下想象力。我发觉,我那些一开始就找到高新厚职(好条件的男友)的朋友,都很少换工。很巧的,这些朋友的恋情很多也是从一而终,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呢?